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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乌鲁木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补贴政策

2023-05-17 17:08:38本地宝

一、申请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10月31日

二、补贴范围


【资料图】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取得乌鲁木齐市机动车号牌并在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道路运输证》的中型或重型(中型货运车辆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总质量大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但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货运车辆是指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和燃气货车提前淘汰报废的。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本次补贴——

1、交售给乌鲁木齐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报废时的实际使用年限,距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

实际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终止日期为车辆交售给我市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以下车辆不能享受本次补贴

●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

●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车辆未按规定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

●机动车所有人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三、申请地点:益民大厦设置“一站式”申报审核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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