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正文

当前要闻: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按时披露2021年报 ST中标集及时任董事长收福建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1-09 18:31:51界面新闻


【资料图】

1月9日,ST中标集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郭素平收福建证监局合计70万元罚单。公司未在2021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照法律规定报送并公告2021年度报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福建证监局决定对公司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郭素平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关键词: ST中标集 行政处罚决定书